1、采用有选择招标或比价方式选择供货商:一般采用邀请招标方式,邀请几家供货商报价、报质量条款和交货期等,并对中标的供货商下达订单。如在采购救灾物资等的时候,时间来不及,也采用紧急邀请报价方式,在比价后选定供货商,对一些产品或供应商特别是首次接触的供货商,联合国要求供货商要把样品送到买主指定的机构验货,凭验货报告下订单。
2、验货后付款:所有货物,如无特殊说明,均在收到货物后并验货无误后付款,不支付任何预付款,不开立信用证。
3、免责条款:所有出口手续、保险(有专用条款)由卖主承担,卖主保证货物和包装的质量,目的地检验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或与样品质量不符的可拒收。
4、买主至上:联合国采购部门有权无条件拒收货物、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转向其他供货商订货。
5、不能以供货商名义供货:所有货物应使用联合国标记,不能使用供货商标记名称。
6、信息保密:供货商不能向公众发布向联合国供货的消息。
7、原则上不许分包,必须分包的要得到联合国机构书面批准。
8、所有与提供服务/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由卖主承担。
9、对交货期要求严格,供货商不能迟于交货期交货,否则除处罚外,可能会失去供货商资格。
10、其他相应的仲裁、索赔等合同条件与一般商业合同类似。
11、单份订单金额普遍不大。联合国系统每年发布十几万份采购合同和定购单,因此平均每份典型的联合国合同金额都不大,大约在2万美元左右,并且只有不超过2%的联合国采购定单价值在100万美元以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