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熏蒸要求及费用介绍

来源:阳光英才网(SunHR.com) 时间:2012/8/14 12:05:00
阅读:534

 

      1.熏蒸时间:熏蒸必须达到24小时,熏蒸后熏蒸队在柜门上施加有骷髅标志的熏蒸标识。24小时后,熏蒸队将标标识取下,散毒需要4小时,然后才可以安排入港。若散毒时间不够就将柜门关上可能会到货物造成损害。目前大连共有三支熏蒸队在场地工作,工作比较多,故熏蒸最好提前两天时间比较保险,对于出口需 商检 的货,货最晚也得在船期截载时间前的两天送到场地。

  2.对包装的要求:木质包装不能有树皮和虫眼。如果木质包装有树皮,一般 报关 行会帮助客户将树皮铲掉;如发现有虫眼,则需要通知发货人更换包装。熏蒸后如要求出熏蒸证,为目的港进口 清关 所用,货走后不可以补。(建议客户都出此证)。

  1)标签内容

  IPPC即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.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,自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,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。(胶合板、刨花板、纤维板等除外)

  2)填写完熏蒸联系单,待检疫人员签字后,方可熏蒸,否则熏蒸队不给作熏蒸。

  3)熏蒸药剂:CH3BR (一般情况下)

  4)填写 报检 单时,若货要加标识,填在“备注”里。

  5)进口 报检 :货到目的港,换得提货单即可 报检 报关 。对于进口货必须报检。

  注:欧盟25个成员国:比利时、丹麦、英国、德国、法国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希腊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奥地利、芬兰、匈牙利、马耳他、波兰、瑞典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斯洛文尼亚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塞浦路斯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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