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名“出口外汇 核销 单”,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,出口单位、受托行及解付行(指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)填写, 海关 凭此受理 报关 ,外汇管理部门凭此 核销 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( 核销 单附有存根)。
程序:
现在 电子口岸 申请,去外管领取,在 电子口岸 备案,出货拿给 货代 报关 ,发完货, 海关 会退下来,在 电子口岸 交单,带上 核销单 、保管单、水单和企业逐笔批次报告表,去外管核销就可以了,再就可以去退税。
作用:
证明企业的外汇收入是合法的
根本意义:
管制出口收汇,进口付汇,防止出口收不到汇。

